电动车撞自行车,对方住院了,我要付全部责任吗? 交通 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54:29
我5.14日,我骑电动车(20公里/时)延人行道左边缘顺行行驶,前方3米左右有一骑自行车女性(左耳带耳机,右耳不确定)突然往左边拐了20度(此刻我按铃,刹车),然后回头看后方,准备左拐过马路.虽然及时刹车,但我的车子前把还是别住了她自行车的前把,然后她失去重心,后仰倒在地上摔到后脑,我立刻下车,送个医院,做了CT 230元,然后支付了住院费用1000元,2天后,经医生断定没什么大碍,就是起了个包,其他没影响,但是对方让我付全部责任,还要赔偿误工,精神损失等费用.
我想问,这种情况我要付全部责任吗(脱离现场后才报警,交警也只是登记后把脱离现场的车子拖走).
我的车子前把别到他的前把算违规超车吗?
我每天都会去看她2次,买点水果什么的,而且对这事一直都很积极配合,因为不想动用法律,而且碰的是后脑,所以直接支付了先前所有费用,但她还是想住院吊水..
当时她摔的是后脑勺,而且懵了有5分钟吧,当时情况她可能说不清楚

你们都属于非机动车,而且都没有明显的违规行为,到底你应该负多少的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主要你们两人的口供)来确定。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确认你当时也是在人行道路而且没有明显超速,估计你不会负全责。

所以,你不必要觉得自己犯了很大错误,特别是在对方面前。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必要继续支付额外的费用。实际上,你现在已经支付了1千多的费用,你现在很被动。

建议你直接找警察说明情况,把车子要回去(说明主要责任不在你,而且你已经支付了不少费用,同时医院觉得他没有什么大碍等),这件事就了结了。当然,如果警察不给你车子,你可以通过投诉或者起诉来要回了,或者等着到警察必须给出事故认定的日期(这个法律有规定的),到时候就可以拿回你的车子了。

补充一点,还需要查查当地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法规,必须确保符合规定,而且你已经上牌等,这会使结果有较大变化。

可以向当地交管部门申请事故认定,如果你陈述属实,对方应负主要责任。

看情况啊,看它的人品了,应该没什么大事

给她挂50%的糖,让她好好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