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条件以及哪些条件虽提出但不予许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22:10:29
如题

根据198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的;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自1989年10月31日起施行。

按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许可( )
A.反对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祖国统一,主权完整的;
C.煽动民族分裂的 ;
D.有充分根据认定它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答案:A.B.C.D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和国家安全
违反社会公益道德
不允许

中国自1949年以来,所有申请的游行示威,据说只有两次获得了批准的。并且这还是拥护政府的行动;不过如果是拥护政府的话,还用得着游行示威吗/

这个主要取决于gov的政策,当Gov认定其有利于其政策的时候,那么什么影响公共秩序之类的也就没什么问题了。早些时候发生的抵制家乐福事件,就充分说明了这种情况。由于国内在物价上涨等方面普遍存在的对Gov的不满,因此其不失时机的将国内矛盾转嫁到了国外,大家都去对家乐福口诸笔伐了,谁还有空反政府,这种情况在我们国家尤其突出,只有对国家有利的才会被审批,即便看来没坏处的也不会很容易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