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了,干了23年,没有任何补偿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38:15
在公司干了23临时工,公司领导层说是职工,但是未落实,公司破产后是否应得到补偿呢?
现在已经很大年龄了,如何生存呢?
这是请别人代写的,请多多帮忙!谢谢了!真诚的谢谢帮助我的人!
如果咨询律师会不会很麻烦?

根据2008年新的劳动法,公司应该给你补偿金
补偿金额:你去年一年内每月平均工资*12个月
相关劳动法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其中包括12条规定,以现在情况来看,你司存在如下2条,应当给与劳动者赔偿: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具体执行方法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也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并且依据该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补充:由于你们没有签署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所以你需要提供你与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条、发到你本人卡中的工资(银行帐单)、胸卡等

关于这方面如果有不清楚地,可以直接拨打本地的劳动仲裁电话,通过114可以查询到
由于我是天津的,对天津地区的劳动法比较清楚,你最好是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