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妻子打算收养孤儿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4:18:27
我与我妻子打算收养一个孤儿,可是我们已经有了两个小孩了 还能在收养孤儿吗?如果可以那又需要什么相关条件才可以收养呢?

有两个小孩了因该不可以了
你可以去社区咨询下
现在正在倡导大家领养四川震区的那些失去父母的孤儿
你可以去询问下政策
昨晚我们这的义演都有让有意向的人填表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可以收养的条件是: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 养 办 理 程 序

一、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发布。

二、执法程序

(一)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1、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笔录。

2、收养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3、送养人(1)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一是其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二是其抚养的孤儿);(2)被收养人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为送养人的(第一种情况是孤儿的监护人,第二种情况是被收养人的生父母都健在,但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危害的);(3)生父母为送养人的(第一种情况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第二种情况是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4、收养当事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收养法》的规定。

5、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

6、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

(三)登记:

1、经过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