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个没职业道德的“人民教师”战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02:03
一个老师,在学校也许是因为和学校有矛盾,把所有的怨恨撒到学生身上。经常没收学生财物。我到是没被收什么,可是我想问问,一个八竿子打不到的教师有没有权随便没收学生财物?
他声称全交到正教处了,难道这样就可以了吗?
请给出答案方便同恶势力战斗到底。
有什么具体法律规定没有?
学校教师有没有处罚学生的权利(财产),应该到什么部门反映此事?

找校长反映一下
也许有作用
至少那个人会收敛一点

这个不好反应。
管好自己的东西 尽量不要在上课时间用,以免被一些无良的老师抓到把柄。
另外 你也可以跟老师发飙 跟你丫的死磕!

找校长反映一下

教育法14条,赋予学校:管理学生学籍,实施奖惩的权利..老师私自没收财产不归还肯定是违法的,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先象学校领导反映,觉得不行,象上级教育局申诉,如果教育局处理还违法,向本及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最后实在不行,,向当地人民法院以教育局或人民政府为被告,进行行政诉讼.

找校长!!!

上教育局告他去!自然就会有人来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