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领养一名1---5岁女孩 为社会作出一点微薄之力 去哪领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7:09:00
看到灾区的那些孤儿 当时我的眼泪就控制不住 流了下来 在和家人协商后 家人都同意我的想法 领养一名灾区孤儿 希望各大网友帮帮忙 我是内蒙古鄂尔多斯的 帮帮我 也同时帮帮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

我顶,估计要联系红十字会吧,我觉得

首先对你的所做表示敬意。。
建议你先向你户口所在的民政部门联系,提出申请(申请要包括你家里的人员结构和经济状况),协调,具体的领养事宜要等到救灾结束后,因为现在人员比较混乱,还无法确定那些是孤儿。。。
但这受灾较大。具体的领养事宜估计要等到受灾结束后才会出台。。

民政局 或者 福利院

民政局

哇。内蒙古有网上的吗?

关于这个问题,你需要到民政部登记的,还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三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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