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30:29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条件

离婚赔偿的条件是过错方有法定过错,无过错方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另一方对婚姻有过失

概念: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在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错过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给予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

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如下:

一、概念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条件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笔者认为,以上四种情形过于狭窄。应将赌博、吸毒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2、行为人存有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即该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具备该要件,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四、请求权的行使
必须是无过错一方向其配偶提出

我记得有一条。夫妻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如果甲方因为第三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乙方可以提出离婚,并要求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