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社会公德建设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还是教育手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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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法律是道德有效用的基础,即当道德规范不被社会成员所信服,社会成员形不成相应的道德良心的时候,法律便成为保障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的行为规范,成为道德失范后的社会秩序的盾牌。

  另一方面,道德也是法律有效用的基础,即道德是社会成员守法的基础。没有道德觉悟和道德良心,就不可能很好地遵守法律。在正常的社会里,道德水准的高低与守法自觉性的强弱成正比。一般而言,能遵守道德的人一定是遵守法律的人,而能遵守法律的人不一定是遵守道德的人。因此,加强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可以大大提高社会成员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道德建设加强了,人们的道德觉悟提高了,社会成员的守法意识就更加牢固了。此外,还必须强调的是,大多数人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外在的法律规范必须转化为大多数人的内心自觉,当大多数人对某一法律不屑一顾时,就会出现“法不责众”的局面,法律则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守法的意识,本质上已升华为道德意识。
  综上可见,法治和德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在一个健康运行的社会中,二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抓法治建设不是反对和排斥德治建设。抓德治建设也不是反对和排斥法治建设,而是法治和德治齐抓共管、相互协调配合,以更好地调整社会关系。因此,现在强调加强道德建设,提出“以德治国”不但不是反对和排斥法治,恰恰相反,而是加强法治建设的一个极重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