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如何让公安部门出具可以补办公章的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4:45:05
我司公章被原有股东非法夺走(未经法人同意,借给文件盖章之名,私自夺走,并不归还),现我司想声明该公章作废,补办一枚.但在到公安部门要求出具证明时,原有股东又向公安部门出示公章,因此公安部门又以公章未丢失为名,不肯出具证明.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司该如何处理(报纸媒体也有做声明原有公章作废,但对方又以同样方法登报说明公章未丢失),如此下去,我司后期的很多工作都无法开展.请教各位如何才能让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可以重新补办公章..

这个问题很复杂啊 如果你是法人的话 这个事情就好办了 如果他是法人 你就根本没有理由去变更公章!即使是你占了大部分股份!你是法人话 带上你的工商注册等东西到公安局办理即可 并且在报纸上发表声明 以公司法人的声明即可!如果他的行为引起经济问题的话 如果你没有登报声明或者在公安机关证明时 还是要你负责的!所以 你尽快去办理相关手续!他无理取闹是没有用的 他已经不是股东了 也不是合伙人 他所做出的事情和你公司不搭界了~~~~这样的人 要我的话 我非要揍他~~~

建议去司法仲裁委员会申请,先去税务局登记咨询

你还是去寻求法律帮助吧。这年头干什么都手续繁多,很多都毫无意义,各地的规定又不统一,公安部门又都怕揽责任。总之就是,无可奈何。要不你就去抢回来,不然就只能用法律武器让别人没法为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