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工作时受伤了,老板没帮我买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04:24
医疗费用只涉及几百元,而老板应不应该负一些责任,我怎么做?

是工伤,老板应该赔偿。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我要辞职, 老板不让我走怎么办, 如果不能及时调出档案, 下份工作就没了 我因工作受伤,老板拒付养病期间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呀 工作上遇到烦恼了,帮我看一下,我该怎么跟老板说呀。。。。。 如果我把我的老板得罪了,我比较喜欢这工作,老板比较小气,而且是很,我该怎么办,来改变我的现状! 我在工厂工作4年了,如果老板无故炒我,那我能问老板索要多少赔赏金 老板说3000+没货了,是否可以换成3200+,大家帮我看一看,不胜感激 如果我为老板工作,签了新合同那我现在要走可以的吗? 27岁了,没工作,烦请高人帮我指点迷津 最近刚刚被老板炒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我工作不想做了,老板说要等人来才可以走,这样合法吗?没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