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港澳定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0:40:37
怎样查询2008年赴香港定居的名单或者个人的

这个好象没得查的.
好象只是通知个人,

2008年,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放行分数线为182.7分,即2003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凡达到上述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放行分数线的申请人,2008年内可按得分高低顺序,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
公安厅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一批符合安排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敬请申请人留意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http://www.gdcrj.com、http://www.crj.gd110.cn。名单公布15个工作日内无投诉举报的,便可获安排出境定居。如相关当事人有任何疑问,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咨询,也可随时登录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或通过电话信函咨询,电话是(020)-83119147或96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