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人单位给员工交纳保险时 是不是应该从试用期的时候开始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40:01
我是04年6月1日开始进入公司工作的 但是公司给我交的保险只有养老保险是从04.6.1开始交的 医疗和失业保险是同年10月中旬才交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想请问大家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吗?我的合同于08.6.1到期,我不再和原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但要去申请领取失业金时按规定交满4年的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到08.6.1日我工作就满4年了,但现在就因为公司少给我交了那几个月的失业保险现在只能领取9个月的失业金了,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是否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 谢谢!

一般是在试用期不缴纳各种社保的,但在正式录用之后公司就必须补缴试用期的各项社保,所以你可以向公司交涉,要求他们补缴.

是的,试用期也是要缴纳社会保险

可以跟你们公司谈下,让他们把少缴的现金补偿给你

不过我有个疑问,一半5险都是绑定在一起交的,怎么还可以单独不交个别险种呢,你要搞清楚情况啊

从录用开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