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选择权和买方选择权都是如何操作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4:19:39
约翰戈登的《伟大的博弈》(英文名:the great game)中信出版社,里面曾经提到,由于当时的交易操作里,股票交割往往选择在交易成交后的10天、20天、30天三种日期交割,因此最早的卖空操作并不是买入put option或者叫看跌期权,而是通过买入“卖方选择权”(seller's option)来实现的,并且交易双方都有到期履约的义务,但是本人不大理解,比如如果股价上升,那么对于卖空方来说,他应该是尽早交割好呢?还是延迟交割好?类比,如果股价下跌呢?如果是买入“买方选择权”来实现看涨的时候,股价上升或下跌又应该是尽早交割还是延迟交割呢?

1.如果卖方有足够交割的股票,那么什么时候交割都不影响,如果没有足够交割的股票,假设此后30天内都是持续上涨,肯定是要越早交割越好,否则将来只会亏的更多,毕竟到交割的时候是需要付出股票的,反之,就是越晚交割越好

2.买方只要保证有足够的现金,什么时候交割都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