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种问题该怎么办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07:11
我是从2008年1-8号进入到一家公司的,这个公司连员工住宿还要收房租费和水电费全都是自费,当时公司面试我的主考官跟我讲的是试用期是个月,工资等问题我们是两个人私下里交谈的,没有第三个人在场,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签合同,我问他:他和我谈的薪资有没有和老板核实,他说有,但我没有去老板那里确定,当时面试我的那个主考官现在想辞退我.
我有下列提问:
一.假如他不履行我们当初交谈的那样,我该怎么办?
二.现在有新劳动合同法出来,我应该得到哪些权益保护?
三.公司应该怎样补偿我?
四.在一家公司里工作,水电房租费全让员工自费,这合法吗?假如不合法该怎么办?
希望各位大师朋友能够给我帮个忙!!!!
我那里写漏了一个字,我和他谈的试用期是一个月

如果是你的使用期到了的话,那他就应该可以把你辞退吧.这没有什么的啊。
不知道当时用人单位招用你时,有没有如实告知你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你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你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他们没有和你定立合同:
一个月的试用期完了。
现在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你:
除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外:其余的工作时间全部按照与你的工作性质类似的岗位工资的2倍赔偿你。(前提是:不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