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改派,人事代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1:34:13
我是06年毕业的本科生,和一家事业单位签的就业协议,当时以为该单位有自主用人权,可是到单位后发现,单位根本无用人权,因为协议上没有人事局的盖章,导致我手拿报到证和档案而不能报到,我现在应该如何办理,才能让我的档案放到人才去?

您好。我的建议如下:
一、如果没有人事局的同意意见,就说明您现在是该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问问你们人事处,您从事的岗位有没有编制,能否通过今后的公开考聘获得编制,否则您可能永远都是编外人员。
二、如果您有可能入编,建议您到人事处开个退档证明,说明原因,将档案通过原渠道先退回原档案存放地,等入编后再将档案转至该事业单位的人事处,并请求学校协助将报到证改为待就业报到证(或者有的地方叫暂缓就业)。因为如果参加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有可能要求您是未就业的毕业生,如果办理了已就业报到证,可能影响您的报考资格,而且档案不能由本人保管。但注意,一定要在毕业后两年内入编,否则前功尽弃,因为绝大部分省市的二次派遣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将永远失去派遣资格。这确实比较麻烦,但长远着想,如果能顺利办妥,对您是好处的。
三、如果无法入编,比较现实而且无奈的办法是,找当地的人才市场,签人事代理协议,将档案寄存该人才市场,如果人才市场要求报到证必须开具到他们那儿而不是开到事业单位的,不好意思,您还得回学校,按上面所述步骤,请求重新开具报到证。走走后门,找经办人办理可能简单一些,省掉重新开报到证的程序,直接将档案寄存人才市场,但如果这样办,今后您想将工作调动到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而新单位对报到证看得又比较重,您还可能遇上麻烦,不太建议这样办。
四、再说句实话,你们高校及其上级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其实有失误,在当地人事局未审批之前,本不能将报到证开具到这个事业单位,您要将理由向学校说明,请学校出面协助纠错。个人强烈不建议您拿着这事到上面去闹,通过学校渠道可能好办一些,但如果确实影响您的今后发展,一定要据理力争。

咨询一下当地的人才中心,一般没有人事权的单位都会在他们那托管档案。

找专业律师事务所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