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里不慎将一名初三学生撞到,导致其小腿骨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1:36:28
在小区里不慎将一名初三学生撞到,导致其小腿骨折。肇事方积极为伤者治疗并负担全部治疗费用。在住院治疗半个月后,院方医嘱伤口恢复很好可以出院并可马上上学,但伤者家属表示不愿出院想再住一周,并有让肇事方为其受伤学生弄一个当地重点高中入学资格的意思。如肇事方办不到的话就赔偿其重点高中入学费用两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在院方通知伤者出院时距中考还有一个月零两天。伤者在住院期间精神状态很好具备自行复习的条件,而且受伤学生的学习成绩处于中等,中考中只有发挥超常才有可能考取重点高中。请问在上述情况下,肇事方有负担伤者学费的责任吗?
如需赔偿精神损失费,这种事故一般需赔多少合理?

没有.对于交通肇事的赔偿只限于对受害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的赔偿,不涉及其他间接损失.
如对赔偿有争议,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你所负担的医药费的收据,医院开据小孩愈合的证明等材料.

没有负担伤者学费的义务.只有承担医疗费用,营养费用,误工费用等这些的义务.最多再赔偿一点精神损失费.

没有~~~
肇事方已经尽了自己的义务了~
要是伤者家人再厚脸皮的要钱~~建议咨询一下民法~~

没有负担学费的责任,只要赔偿五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