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个人所得税要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46:40
某公民,2002年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30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当年还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8000。从B国取得利息收入3000元,该纳税人已按AB国税法分别纳个人所得税1400元和500元 计算该纳税人2002年应该纳的个人所得税,帮我算算吧谢谢
可以的话留下详细的计算过程,谢谢哈

1、工资收入:(30000-800)×25%-1375=5925元
2、稿酬收入:(2000-800)×20%×(1-30%)=224元
3、特许权使用费:(8000-8000×20%)×20%=1280元
4、利息收入:3000×20%=600元
由于特许权使用费的所得税已缴大于应缴,因此无需再缴;而利息收入是应缴大于已缴,因此应按照差额缴纳,即600—500=100
合计
5925+224+100=6249元
补充说明:
1、2002年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为800元。
2、2002年的利息税率为20%

2002年的问题也搬上台面,老兄,看来你的练习册已经淘汰了,个税起征点都变了,2002年的问题还有实际意义吗??????

按个所得税算总收入—1600元*10%-速算数就可以了也就是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