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发票抵工程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06:49
假如我公司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建造一项工程,并与其签订了可以以材料款抵工程款的合同。在付给乙公司工程款后,乙公司将丙公司开具给其的工程材料购进发票交由我司抵工程款发票。
我想问的是:
1,我方是否可以拿丙开给乙的材料发票填制凭证,为什么
2,这样操作的话甲、乙、丙是否会有偷漏税情况
3,若是与税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有冲突,签订的合同是否应属于无效合同

谢谢!
若是材料发票是由丙公司开给甲公司的,那上述3个问题的答案是?

不可以拿丙开给乙的材料发票填制凭证,因为发票是开具给乙公司的,甲公司不得据以入账。
税务问题与并公司无关。乙公司交纳营业税,所以对乙公司也没有影响。甲公司可能会存在偷税问题。
虽然这种现象经常存在(俗称甲供材料),但是该合同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