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体出去把人打成轻伤害怎么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39:01
我和朋友共4人去唱歌。其中一人和里面看场子的发生口角。后看他们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朋友怕是要打我们,就打电话叫单位的人来接我们。单位人打电话说快到了。我就说走吧。其中2个朋友一人拿了一个酒瓶出去了我跟在后面。到门口也没人要打我们。那个打电话叫人来的朋友把看场子的几个人叫了过来。用啤酒瓶子咋了。这时单位的人也来了。他们带的钢管打的,我看都打了我也踢了几角。后知道对方有一人腿断了要求赔偿。这个事谁应该负责。我有没有事?
那人的腿不是我打断的,我也不知道他们要打对方,谁应该陪对方钱?难道我也要赔钱。这样的事总共要陪多少钱?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们处理的合适得当,当事人不告你们,就不可能拘留,但是,应该说你们都有责任,都有赔付医疗费的义务,如果踢断别人腿的人,能够勇于承担责任,那么你们都好说了,如果找不到踢断别人腿的那个人,如果你们都不出医疗费,那么,首先是要拘留你们的,其次是你们都要付出赔偿的,到那时,你们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最好的办法,是赶紧给伤者治伤,安抚好伤者,对你们都有利。

聚众斗殴,行政拘留,罚款。赔偿医药费。你有踢几脚,你当然要负责

行政拘留24小时是肯定的,以及赔偿当事人的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