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17:18
我老公经常背着我和前女友来往并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而且还和其他网友来往密切,我想离婚该怎么做?房子是婚后买的,写的是老婆婆和他的名字,我能分到房子吗?

一、在财产分割方面,你把握几个原则:
1、共同支配原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双方对财产都有支配权。一般情况下,各人的衣物、日用品归各自所得,债权(借出去的钱)、债务(欠别人的钱)、房屋、汽车、家用电器(大件物品)等平均分配。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对婚姻的死亡存在过错,则有一条原则叫”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就是说,无过错的一方可能会多得到一部分财产的支配权,具体视过错大小依规而定。
3、照顾困难方原则。如果离婚后一方可能出现无法过正常生活的情况,那么,另一方有义务给予帮助,法官可能会多给一部分财产的支配权给无法正常生活的一方。
4、照顾女方原则。如果双方确因某些原因无法共同生活并导致婚姻死亡,且双方都没有故意的过错行为,按照中国习惯,在财产分配上应该照顾女方。
二、至于房子的问题,楼上“sxlxtj”所说有些道理。
房子购买的日期如果是在你们办理结婚证以后,那么,无论是写你的名字还是另一方的名字,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父母(你说的婆婆应该是你老公的母亲吧?)的名字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他父母作为你们结婚的礼物送给你们的,这在法律上就存在赠与行为,那么,这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若明确说是送给儿子的,那么,你没有支配权。仅属于你老公父母赠与你老公的,支配权属于你老公。
2、如果不存在赠与行为,就是说,老人没有明确说把房子送给你们,那么,房子的支配权属于老人的,你们只是借住而已。
3、如果买房子时,动用了你的收入(就是你出了钱),那么,你对房子有支配权,支配份额视出钱多少而定。如果是这种情况,问题会复杂些。
温馨提醒:离婚是把双刃剑,无论是对大人还是对孩子,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另一方,无论是对家庭还是对生会,都会带来很大的伤害。慎之慎之!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婚后的一切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产权写谁的名字,关于产权有书面约定的除外),但这个婚后指的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至于你能不能分到房子,那要看你和你老公怎么说了,当今社会,有钱能是鬼推磨啊.如果你要了孩子呢对你分割财产是有所帮助,因为无论产权是谁的名字,无论他怎么说,孩子是有继承权的,同时孩子也有瞻仰他的义务.

房产证怎么会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写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