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人不犯法,把人吓死了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16:16
急切想知道,因吓而产生的所有致死的原因都算进去,算犯法吗?

有人致死的一般按犯罪来看
1、犯罪具备三个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2、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四个要素。
3、犯罪主体有,就是这个吓人的人
犯罪客体是被吓的人,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被吓死的人

4、犯罪的主观是这个问题的重点
应分几种情况:
(1)实施吓人的这人,在没有犯罪目的、动机的情况下,即纯属意外导致人死亡。可不负刑事责任,但要负民事责任。
(2)实施吓人的这人,具有明确的目的、动机。或者明知受害人不能受惊吓而吓人的。应负刑事责任

这是要分不同情况判定,
其一,朋友间互相开玩笑,致死,那对不起,算他倒霉,白死了……
其二,知其心脏可能不好,故意吓死的,该是谋杀;
反正人都嗝屁了!怎么说都成!!

算是

当然算

应该算吧 还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