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帮助!未婚同居和有孩子,现我主张分开。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3:35:58
说来话长,媒人介绍,未结婚,99年一起生活,次年生有女儿,但感情一直不好,4年前曾经协商过分手,当时因为财产放在一起,女方所拿比列60%,但经各自家人说和,协议被撕掉,后我外出打工,她也在外面打工,只有过年回家,这4年各自的收入各自掌握,我现在希望再次协议分手,但她要求我5万,我觉得这4年的收入未放在一起,所以不同意。现在她不同意分手,她又要外出打工,考虑各自年纪不小,事情需早日解决,她打工后,过年仍回我家,而我现在有认识个女的想结婚又不敢结婚。她说以后要起诉我的财产分割,我该如何是好?她有权要分割我的财产吗?我被这事搞的疲惫不堪。请求帮助
谢谢大家的回答,在这些年主要是两个人感情不好,经常打架,一旦我们打架她都要砍人或自杀,并经常偷取我的一些重要资料和有价值的存折等来要挟。吵架是经常让我无法工作,这样下去对谁都不好啊。孩子可归我抚养的。我希望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讲,这样的事情该如何解决?我得到的答案有说要的有说不要分割的,真不知道法院要不要我分割财产,因为我做小生意,她的工资不高,所以应该是我的钱多点,在这种关系下,我觉得不甘心分钱给他,她又故意拖着不解决,哎,,,有没有专家啊,如果我跟别人结婚后会不会造成犯罪和财产要给他的情况啊。

站在法律角度,同居期间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属共同财产,对孩子不要求抚养权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由于 你同居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后(94.2),因此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存在共同财产的问题。

一开始你就错了~~~

也就是你的不负责 给你现在带来了这么大的痛苦

其实不就那点财产么

只要你看重爱情 那金钱就是粪土啊

打官司啊。我知道一条就是,没有夫妻之名,但有夫妻之实的人,在法律上视为合法夫妻,财产自然按法律分配

活该你,再找也不能生,断子绝孙,这么不是人的事情你也作的出来,都有孩子也没和人家结婚,看来你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也不会管现在的孩子,还好意思拿到百度上说,是不是人

既然没有感情了,就快刀斩乱麻,马上结束这段不合法的婚姻。省得越拖越乱,越麻烦。为了你今后能幸福的生活,建议你赶快给她5万元,把事情做一了断。

她是有权分割你财产的,当然还要分给小孩子的一份。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千万不要没离婚就再结婚,到时你会有更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