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孤儿领养的问题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8:15:19
国外的夫妇有两子,已定居,一直想要个女儿,想领养四川地震女孤儿,然后做团聚移民,难吗?程序如何,需要夫妇都回来吗?他们都比较忙。
我的父母有没有必要从国外回来,他们都比较忙,能委托别人吗?

目前四川开通了收养地震孤儿咨询专线:
028-84423064;028-84423065
接受全国各地的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并负责解答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