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人士为我看下这个协议书可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25:46
协 议 书

协议人:***, 男,**年*月*日出生,******人。

协议人:***, 女,**年*月*日出生,******人。

协议人***、***双方于2008年2月14日在周宁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6月28日生育女儿***。因协议人双方对事情的看法不同,在诸多事上都有无法磨合的分岐,为了日后婚姻生活的和谐,现双方就日后有可能发生重大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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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自愿达成此协议。

二、双方均不得无故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男方在任何时候与场合不得对女方提出“滚”之类的字眼。

三、如若发生争吵,双方均不得离家、使用凶器;

四、男方与任何异性的暧昧关系只要一经女方发现,则男方除必须在三天内与其划清界线,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有任何的瓜葛,并必须得为女方置办一件不少于¥5000.00元的物品;

五、男方的每月的正常零花开销为¥3000.00元,(此¥3000.00元为暂定数,可根据物价的涨伏,经于双方协商后解决。)如有超出则必须的向女方说明原由;(家里的经济由女方掌管,男方不能得任何形式拥有类似于“私房钱”一类的小金库)

六、男方如半夜十二点未能归家,必须得通知女方知晓,并说明原由;如要在外留宿,则必须得提前一天与女方说明,并取得其同意;

七、双方任何一方超过半夜十二点以后的电话与短信,只要另外一方有疑问,则必须向其解释清楚,不得不言不语,以图蒙混过关;

八、此协议为婚内协议书,在双方合法婚姻内做为依据,如日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则本协议中除有和国家婚姻法的条例相违背的条款外,其余条款皆为有效条款。

(以上八条为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相关事项不到之处,以本协议为主要依据,由双方日后协商。)

如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是违反国家婚姻法,另一方则有权力向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提出离婚,独得夫妻共有财产的80%。另:如是男方违反本协议的话,则必须在减去夫妻共有财产的80%后,再向女方支付赔偿¥200000.00元。(贰佰万元人民币)

如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是违反国家婚姻法,另一方则有权力向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提出离婚,独得夫妻共有财产的80%。另:如是男方违反本协议的话,则必须在减去夫妻共有财产的80%后,再向女方支付赔偿¥200000.00元。(贰佰万元人民币)

这条吧,矛盾。建议改成:
如女方违反本协议或是违反国家婚姻法,男方有权向女方提出离婚,独得夫妻共有财产的80%,如男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婚姻法,必须在减去夫妻共有财产的80%后,再向女方支付赔偿¥200000.00元。(贰佰万元人民币) 。

因为你原来的条款相互矛盾,这样的话,虽然也有效,但出现后果后不好处理,不好处理并不意味着这条就失效。相反,麻烦,但最后可能还是会按前面的(即独得80%处理),所以,还不如写清楚点。

这个东东是有效的,前提是如果你们日后就夫妻共同财产未另行签订书面或补充协议的话。

有的~~
不过这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