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8年高考录取加分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16:21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一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立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报考广东省省内高校专科层次专业时,可增加20分投档;立二等功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二等功的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获市、县(市、区)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报考广东省省内高校专科层次专业时,可增加10分投档。
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
省优秀警察 和04年个人突出破案 都是省级的属于以上的奖项吗?

我是获奖的子女 也能吗? 还有加分是不是有截止日期的
警察的子女考警校
请问能加分吗?能的话,能加多少分?
请给出相关的资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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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通高考“注意录取”考生(即可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考生)可以办理手续了。要提醒广大考生,相关登记表及相关证明需在5月20日之前办理完毕,上交至区招生办(招考中心)。

据了解,《“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由报名点发给考生。符合条件的14种考生包括:属烈士子女;应届高中生获省级以上奖励;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户籍在鼓浪屿和小嶝岛的少数民族考生;台籍(含金门、马祖)考生;属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的考生;属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的考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或考生本人属省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的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三好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以及考生本人是部队退役的;属乡(镇)卫生院(所)卫技人员子女的考生;属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考生;属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的考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考生;属各类国民教育系列的教师子女、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的考生。

广东: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详细看这里:http://www.huaue.com/gkzc/200859114648.htm(好清楚)

2008年符合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 录取照顾政策信息分类 本科
加分 专科加分 信息点
代码 加分适用范围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0 20 001 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20 20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