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大病救助金是都可以被扣下?符合法律吗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26:32
A是一个大学生,因家庭贫困贷款上学,但是在校期间却得病而亡,其父母申请得到国家发给的1W元大病意外救助金,可是被信用社扣下,说是代替贷款了,其父母感到很是无奈,何况贷款并没到期,请广大朋友给小弟一个答案,小弟没多少分,如果要分的话,请给小弟留言。在这里谢谢了!!!
小弟还想知道下法律程序,在这里小弟谢谢大家了,A同学就是小弟的亲兄弟

关键的是区分这一万元意外救助金的性质。
如果是给家属的,救助的性质,属于你父母所有,那么,信用社没有权利扣留。

如果这些救助金的性质属于你兄弟因病获得的救助,属于弟弟所有,那么,信用社可以实施相应措施暂扣,诉诸法院。

从你的描述中,我个人认为这些救助金应该属于你父母所有。你弟弟以外死亡,如果没有财产,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因为债务人的死亡且没有可供支付的财产归于消灭。 他们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

仅供参考。
至于法律程序,你们可以以侵权诉诸法院。

曹律师

首先,信用社擅自扣押国家的大病意外救助金是违法的。
但是如果A死亡,贷款关系将进入清算,即A的财产和债务都将进入清偿阶段,此时应该对贷款已发放部分进行本金和利息的偿还。
如果要走诉讼最好是先确认遗产继承关系,大病意外救助金是给A的,A死后财产应由父母继承,则信用社无权擅自扣押属于父母的财产。然后A的债务应由遗产继承人偿还。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的地方是遗产先用于债务清偿在继承,但不论怎样信用社都不能擅自扣押,他应该走债券求偿顺序获偿,不然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