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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52:23
我结婚不到一年。
因感情不合离婚。是男方提出离婚的 他出外打工不回。说是要耗我两年婚姻自动解除。
我不应 我现在怀孕了 自己在家 婆婆公公不管不问。
电话不接 短信不回,
让我吃药把孩子流掉。说我不流掉孩子他就不回来了。
半年之后再回 难道非要等我快生孩子的时候再回来 他坚持不要孩子。
我一个孕妇不能干活 生活成了问题。没有收入。
我想问一下 如果他回来给我离婚 我们有结婚证 他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我怕等我生下孩子他对孩子不管不问怎么办。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上说,对你是有一定保护的,你在怀孕以及哺乳期间,只要你不同意,是不能离婚的。法律对你是有一定保护的。
将来他对孩子也是要担负抚养义务的。这个不用担心。
然后,我想请你考虑清楚,作为一个女人,现在这种情形,你对他还存有幻想吗?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
祝福你。

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生的好,如果他不管你的孩子你一个人怎麼过呢?生下来你能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吗?没有孩子你可以无顾卢的去找你的真爱

他吧,只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如果你肯把孩子生下来的话,你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孩子一岁前),男方是不能要求离婚的。

如果这段时间过了,他要求离的话,那么他对孩子有抚养义务,需给你抚养费的,为防止日后不好执行,离婚时可要求一次性给付。当然,你要是不同意离,一审法院基本不会判离,需6个月后另行起诉,当然,几个程序下来,没一年以上,基本上是离不了的。

可以劝劝他,尽量不要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