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有发生过哪些因为用电不当所发生的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56:45
至少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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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同安发生特大火灾,1600万元财产被火吞噬

  2月6日11时许,厦门市同安县外商投资企业波特(厦门)鞋业有限公司3号厂房因电气火花引燃甲苯蒸气起火,酿成特大火灾。烧毁厂房建筑7597.3平方米及大量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这是建国以来福建省发生的损失最大的一起火灾。
  2月6日11时25分,责任区同安县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2部消防战斗车,30名干部战士前往扑救,并同时向厦门市消防支队报告,请求增援。市消防支队接到报告后,迅速调集市区二、五、六和特勤等四个消防中队,8部消防战斗车及支队机关3部指挥车,120名干部战士。在支队长吕炳金的带领下前往增援。经过150名消防干部战士奋力扑救,大火于15时40分被扑灭,整个灭火战斗持续了4个多小时,保住了与3号厂房毗连的2号成品库房和4号厂房一层生产车间内数千万元的产品、设备。
  火灾发生后,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同安县委书记陈坤源,县长陈韬等领导闻讯后赶到现场,指挥灭火战斗,处理善后工作。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孙加平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副总队长李玉生、监督部副部长汪清波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于当天晚上赶到现场,协助调查。2月9日(大年除夕)上午,省消防总队召开办公会议,总结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紧急部署节日和节后全省的消防安全工作。
  波特(厦门)鞋业有限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是该厂3号厂房二层底台生产线A段职工陈海玉、程捌凤等人,用甲苯(易燃液体,闪点4℃,爆炸极限浓度1.27—7.0%)清洗地板及设备时,易燃液体挥发产生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遇电气火花轰燃起火,初起火灾扑救不及时酿成的。它暴露企业在消防工上存在许多问题,教训十分深刻。主要表现:一是厂房未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防火设计,并报经消防监督机构进行设计防火审核。存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厂房内部未进行竖向防火分隔,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未开通(当地无市政给水,工厂又未建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二是擅自在车间与车间的防火间距上违章进行简易搭盖,存在大量泡沫鞋垫等可燃物,并设置一个15吨的柴油罐,破坏建筑防火间距;三是车间仓库混杂,大量可燃的生产原辅材料存放在厂房内,增加建筑火灾荷载,导致起火后,燃烧速度快、火焰高、烟雾大,施救困难,损失大;四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