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信用社代贷款人还清债务时会出具凭证以便今后追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12:03
我为余某担保五万元,逾期未还,出逃,现在信用社已经起诉我。我是事业单位职工,肯定败诉。我想代之到信用社先还掉,然后再对余进行追偿,但不知道信用社还钱时,会出具怎样的凭证,会不会影响今后对他的追偿?

贷款人贷款到期未换,追究担保人。如若担保人不能找或联系到贷款人,由担保人进行赔偿。你(担保人)对信用社进行赔偿后,信用社则不欲于贷款人进行追款(就是不管了)。而担保人要对贷款人进行追款,信用社负责出示或给予证明材料。情节严重担保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款。

你可以先去把这5万元还清,让信用社出具结清证明,这样,你和信用社之间就扯清了,至于剩下的就是你和余某之间的追偿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