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中强制执行一些搞不懂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56:17
1、民事诉讼法中“其他法律文书”是指什么?民事调解书算不算“其它法律文书”?

2、民事强制执行中法院一般要动法警参于,是否需要动用“摄像”和女法警?
例如:就因为一块不到5平方的土地,被执行也履行了民事调解书上的条款,法院动用30多人,拉警诫线,声势浩大,还将被执行人背铐,这样对不对?

3、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不分青红皂白对被执行人动用了手铐背铐(被执行人没有暴力抗法的情况下),这样对不对?

4、怎样才算“暴力抗法”?

5、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一般要出示几个工作证,一个人同时出示了2个工作证是什么意思?

肯定有经验的律师帮我解答一下,在这里跪地叩谢了!

1.算.具有法律效力
2.摄像和女法警是可以的,如果必要的话.
3.怎么说呢,不执行法律文书的条款,或者阻碍执法,都是可以被排除的.
4.阻碍执法(比如不离开被执行的房屋等)
5.需要出示工作证件和执行书.2个工作证...没有具体说,不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