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信托如何规避遗产赠与税的举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25:25
关于美国的信托,看得我一头雾水。最好哪位高手举例说明一下到底信托为什么能避税。主要是举例比较下面几种情况。如果委托人有300万美元资产要给受益人
1.如果什么也不干,到他死的时候作为遗产给受益人,那受益人自然是老老实实按照遗产税率缴。因为是阶梯税率,我们不妨假设平均下来缴了40%*300万=120万。
2.如果成立一个信托,为期10年,10年以后委托人没死,钱转给受益人,那谁来缴税,什么时候缴(信托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信托结束的时候),税率会跟第一种情况有区别吗?
3.如果在情况2中,委托人不小心10年没到就死了,那税方面会怎么样?(我看的书上面说这样很不合算,会要按照情况1来缴税?)信托的期限跟委托人什么时候去世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请总的说一下,信托能够省遗产赠与税的原因,到底是不是因为同样的额度,信托赠与的税率比遗产税率低得多,还是有其他原因?

请不要长篇粘贴哦,最好用很明白的例子说明,不然会看不懂哦。谢谢
还有,我看到很多信托都是分批给钱的,比方受益人大学时候给一笔,30岁时候给一笔,这个样子,这种分批的钱每次给的时候都要收一次赠与税吗?按照普通赠与税率收还是什么?

另外,受益人除了支付遗产税,是不是对同一笔钱还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1.委托人办理信托后,如果委托人把遗产以现金的方式给受益人,那么这份遗嘱信托只有在委托人死后才会生效,受益人只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60万。
2.遗嘱信托只有在委托人死后才会生效,所以没有缴税需要。但是委托人每年要向银行支付信托管理费。信托管理费用是依据委托人和银行之间所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式而定的。
3.如果委托人不到10年就去世了,的确是采用1的方式。信托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是:如果委托人10年后去世,信托会解除帮助委托人办理遗嘱赠予的关系,受益人必须照常以遗产税纳税。信托之所以省遗产赠与税的原因,就在于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后才生效,所以受益人无需支付遗产税,如果是现金遗产,只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即可。

关于补充问题的回答:
每个捐赠人在赠与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免征额的,如果赠与的资产没有超过免征额,是无需征税。如果超过免征额,应按照赠与税支付。
最后一个问题上面已经可以解释了。只有个人所得税是必须支付的。

一头雾水

既然是“关于美国的信托”,就是根据美国的财产转移制度和税收征管体制。

赠与税,乃是遗产税的辅助税种。因为如果只对死后的遗产课税,而不对生前对外馈赠的财产征税,税收负担既失之公平,也会造成遗产税的流失,给税收的征收管理带来混乱。所以凡是开征遗产税的国家,大多也同时开征赠与税,或者统称之为“遗产及赠与税”。目前,遗产税、赠与税已经在许多国家广泛实行,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几乎都课征这个税种。
在国外许多家庭里,丈夫把自己的工资以妻子的名义存入银行,或悄悄地把工资袋直接交给妻子,由妻子支派使用。在这些情况下,丈夫的工资是作为家庭生活开支而支付给妻子的,如果没有将家庭生活开支的余额赠给妻子的特别约定,那么,一般认为这笔钱并不是妻子所有的,而只是丈夫在妻子那里的存款,因此尽管是以妻子名义存入银行,但是如果妻子利用存款购置不动产或股票等财产,那么在实质上已变成妻子所拥有的部分,将被视为一种馈赠,而应交纳赠与税。在日本,税法规定,如果赠与妻子的金额在一年内超过60万日元,就要交纳赠与税。同样的,妻子的收入而以丈夫的名义存入银行的,存款年内超过60万日元的也要交纳赠与税。因此,为了避免交纳赠与税,最好以自己的名义将自己的所得存入银行或进行股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