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给我发了工伤认定书.我正准备做劳动能力鉴定,可劳动局说还要等两个月以后才可以申请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1:43:46
劳动局说;我们认定你是工伤,不代表你单位满意,如果你单位两个月内不做出行政复议的话,我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要等两个月,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我的分数不多,望有经验的朋友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1.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书。需等超过60日以后单位不复议,工伤认定书生效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5.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这个是个程序问题,单位不服劳动部门的决定可以在60日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单位服从了或者60日内不提出行政复议,那么就可以进入下一个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