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青少年法律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28:49
我同学的爸爸死了,妈妈改嫁,改嫁以后由于当地封建思想严重所以他的大爷(他父亲的哥哥)就对他的妈妈进行了近两年的时间的不定时的言语攻击跟污辱,有几次还差点动手,后来他弟弟忍不了,带了几个同学回家理论,结果跟他叔叔家的小儿子动手起来,当时他爷爷80几岁来劝架自己不小心把腿上的皮弄破了一点,然后他大爷就要告他们家里,说做了法医鉴定,还说要判他弟弟三年牢狱之灾,我说明一点他弟弟今年冬天才满十八周岁,而且现在要中考,几个小孩天天被警察拉去问话,问一边没有结果,然后又去学校找人,天天如此,我请求懂法律的朋友给帮帮忙,我愿意把我所有的分都给你,因为我不怎么懂法律,现在只能通过这个方式求救,我觉得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想问这个构成刑事罪么?假如打官司一般是什么程序,都需要什么手续,还有大约费用多少?谢谢了。
带人回家不过是壮声威,根本没有想打架,打架第一天他爷爷还下地干活,第二天也在田里帮忙,第三天就说肋骨断了,明显敲诈。

1.如果只是如你所说“把腿上的皮弄破了一点”那根本不构成刑事犯罪,自然也不必负刑事责任,因此所谓“三年牢狱之灾”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也不需要打官司。
2.这个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要依情况而定,比如“带了几个同学回家理论”到底是什么状况。光凭你现在的叙述比较难判断,但大致看来,应该不会受到什么严重的处罚。而且对未成年人也是从宽处理的
3.在被警察询问时,应该好好解释情况,说明整个事情来龙去脉,态度要好点。对做的不对的地方要主动认错。

告诉你别急,你同学绝对没事,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18岁以下不拘留.看你说的情况目前警方掌握的证据不足处罚,要不调查一次两次就搞定了.破点皮一般轻微伤害,判3年刑的要轻伤甲级,可以问警察对方是什么伤势,警察应告诉的,这是义务.根据国家政策在校学生要从轻从轻再从轻.

还是未成年 啊,具体的我也不懂 得看律师 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