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打一个的正当防卫的限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0:16:28
有一次我在上海外滩,碰到三个酒鬼。
其中一个就因为我看了他一眼,就骂我。
我还了句口,我就说你是神经病。
结果这三个人过来就打我。
把我打成了脑震荡,打晕了之后又在我身上不知道踹了多少脚。
当时是半夜2点钟,四周没有人。
差点把我打死,在派出所清醒过来的。

我学过武术,可我不善于去伤害别人。
本来武术里有许多杀招可以用,但是我胆子小,没敢用。
结果就被人给差点打死。

我想知道,遇到三个打一个的情况下,不管因为什么口角,但是对方先动的手。三个打一个。
我正当防卫的怎么才不超过限度又能保护自己?
保护自己当然就要伤害对方,可是我赤手空拳的把对方给打死了或者打残疾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难道说要我不还手等被对方打死了才好?有人说那三个人把你打倒在地了,然后又继续打你,你可以用玩命的招数去打对方。把对方打死了没事。真的是这样吗?可是不是笑话吗,那种情况下被对方打倒在地还能使什么招数?
当我武林高手啊。
如果我被对方打倒在地后,对方还继续攻击我,我这时候勉强爬起来凶狠的挖对方眼睛,咬对方咽喉,扭断对方脖子。把对方置于死地,和对方拼命。
把对方打死了,法律会怎么处理我?算不算正当防卫?
法律也要讲道理啊。

如果我被三个打一个时候随手抄起身边的东西当武器把对方打死了呢?
或者打残疾了?法律怎么算?

求一个明白人解答。不然不知道下次再遇到三个人打我一个的时候,
怎么才能恰当的保护自己,还不用负法律责任。
谁也不希望被伤害,也不喜欢伤害他人。
可社会上就有许多喜欢惹是生非的流氓或者素质低下的人。
遇到这种歹人,是否能放手去打,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天赋人权还规定了人可以保护自己,反击敌人,是人类的本能。
当然了,没说过三个打一个你就可以掏出刀来把对方捅死。或者抄起家伙打死对方。只是说必要的限度内保护自己。
宪法规定了人身健康权和生命安全不受任何侵害。
人可以保护自己的。

我们都不是武术高手,不能点穴制止对方攻击你。还不伤害对方。

尽量打吧,打死了也没关系。反正正当防卫过当也是不予批捕的……

第一他们没有使用凶器来伤害你;而是用肉搏的方式来伤害你;此时你不能使用其他凶器来正当防卫并反击对方;第二 你只有在你的生命遭到严重威胁时才可以使用任何的正当防卫工具进行反击对方,不管将对方残疾、重伤或死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是可行的正当防卫。

你可以用适当的搏斗或者用家伙反击,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但不是伤害别人。当你的防卫造成别人严重伤害,法律认定为防卫过当而不是正当防卫了,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看伤势的情况,情节来判定。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更有意思的是提的问非常具体
使出你平生所学

看对方对你的伤害程度,如果对方用很危险的工具击打你,有可能对你照成重大伤害,你就可以不受限度的防卫。
如果你没有受伤就把对方杀死了,除非对方有危险工具,否则说不过去,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受到非常危险的威胁。也就不能证明你的防卫措施与你受到的危险程度相当。
再说正当防卫必须具有正当的意图。

尽量打吧,打死了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