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和共产党有什么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54:28
还有:党主席和国家主席不同吗?

1、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类似于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中的作用。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按照党章的这一规定,不难推论,中央委员会是全国党代会闭幕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而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会是中央全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

  2、建国以来,党的中央委员会曾先后采用过“主席一总书记制”和“主席制”两种。根据1954年七大修改的党章规定,1956年前,党中央不设总书记,而设中央委员会主席1人,同时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此为主席制。根据1956年八大修改的党章规定,1956年后,中央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同时设中央书记处总书记1人,负责书记处具体工作。此为主席一总书记制。按照九大、十大、十一大先后修改的党章规定,只设主席1人,在取消书记处的同时,也取消总书记职务。此为主席制。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的同时,选举出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但与中央委员会主席一职并存,可见,又恢复了主席一总书记制。十二大以后至今,党章规定采用总书记制,只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不设主席。

  3、国家主席是国家的象征和代表,具有崇高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是最高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各项国家元首的权力。国家主席在对外活动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国家的最高代表权。从国家活动的程序性、礼仪性、象征性意义看,国家主席具有最高的地位;但从国家活动的实质性意义看,国家主席本身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而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职权,因此,国家主席处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地位。

  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的公民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不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人员,不拥有立法、行政等实质权力。但国家主席作为形式上、礼仪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也就是国家权力的最高代表或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政府的从属关系中以及政府的某些行为如缔约行为中,起着不可缺少的程序性、礼仪性和象征性的作用。

  4、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