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了,孩子的妈妈2年的不闻不问,可以要求对方给孩子生活费用吗?通过什么正当程序进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46:22
现在双方都想有自己新的生活在结婚生子可以吗?应该怎么办?
我帮问我的一个朋友,未婚生子了,现在他也和孩子的妈妈没在一起了,孩子的妈妈2年的不闻不问,可以要求对方给孩子生活费用吗?通过什么正当程序进行?

在肯定是他们2的孩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的!!!她若有异议你去法院就好了.新婚姻法是有说明的,这样的情况现在法律是认可的,就是说他们和办了结婚证的夫妻是一样的对待的.

可以,你这是事实婚姻,你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到法院民事厅办理要求女方付给孩子生活费用.

当然可以,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从法律上讲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不给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手段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