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18:42
甲(成年人,不会游泳)带乙(未成年人,不会游泳)到河边玩耍,但发现河水湍急,于是甲警告乙不要靠近河边。但乙趁甲上厕所的时候悄悄下水,不慎被河水冲走。

该情况下,甲具有救助义务,但不救助(因为无能力)并不构成犯罪。

那么,如果条件换成“甲、乙都是不会游泳的成年人”或“甲、乙都是不会游泳的未成年人”,甲是否还有救助义务?

我觉得甲仍然有救助义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一个危险共同体,无论前提条件如何,他们自愿共同去游泳,就有相互救助的义务了。因此,无论是否会游泳,是否成年,他们的相互救助义务是不变的。只是救助的能力有不同。

这样就不再有救助义务。除非法律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