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商用房要注意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29:17
我是个新手对于做生意没有任何的经验,想请教各位先生一下帮我解惑.
我想租个房子卖玩具,找到个准备外盘的商用房(现在里面经营的是食品生意),他说你给我8万外盘给你然后你每个月在交一定的房租就可以了.
我不明白外盘是什么意思,既然我盘下来了那为什么还要交房租呢? 又交给谁呢?既然我每个月还要交房租为什么还要我给他8万元呢?
不理解 从来没这方面的经验请教各位了 谢谢
还有就是我应该注意什么防止受骗

商用房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处分权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并且于租赁期限届满时返还租赁物给出租人。
  1、租赁合同以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为目的,因而是转移标的物用益权的合同,这是它与买卖合同相互区别的最主要标志。承租人可以对承租物使用收益,但却无权处分。出租人交付租赁物,在其自己不再占有、使用租赁物的同时,却并未失去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用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有形的、非消耗的特定物。
  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目的,在于对租赁物进行使用以及利用它获得收益,并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还要返还租赁物,因此,作为租赁合同标的物的租赁物只能表现为有形物、非消耗物、特定物。只有这样,才能与租赁合同的性质和目的相符。
  3、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提供租赁物,收取租金,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交付租金。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与交付租金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自租赁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时成立,不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5、租赁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租赁合同的形式主要取决于租赁期限的长短。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当然要办营业执照。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和房东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