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交通肇事致死,请求援助。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2:54:09
父亲(59岁,下岗,沈阳城市户口,无长辈)骑自行车左转,横穿马路,被一超速(已车检过)挂车撞倒。司机未逃逸。在医院救治半月无效,死亡,医药费共计10万(交强险1万已经给我家了)。
请问: 1.正常情况下责任能认定为同等责任还是主次责任?
2.事故责任是否不同于赔偿责任?
3.我家共能得到多少钱的赔付(如能写详细些具体赔付项目的数目,万分感激)?
肇事车保了30万的第三者险

第一:该事故认定需要交警部门来认定,我们无法断定主次责任还是同等责任,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们可能是次要责任。
第二、事故责任基本可以等同赔偿责任。
第三、你们的损失包括:医疗费:10万元;误工费:12300乘15除以365=505.5元;死亡赔偿金:12300乘20=246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以内;交通费看有没有实际发生;丧葬费8812元;还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但是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该部分数额较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三项可能1500元。所以总损失为100000+246000+50000+8812+1500=406312元。
第四、你们能索求的数额为406312乘以对方的责任份额,一般如果对方主要责任的话,承担70%--90%,对方次要责任的话承担30%--40%。

20万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