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益受损害,店主应该负什么责任?如果可以解决,我会追加分数!拜托各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27:38
本人在一家店铺里试穿鞋子,我的包包放在试穿的长凳上(一直在我旁边)我试了鞋子觉得不满意,自己好心把鞋子放回架子上,一回头包被拿走了,前后不到10秒的功夫,我跑出去追,早已经没有小偷的踪影。

而我回来询问店主,说是否看清楚小偷的样貌,店主已生意忙为理由,声称没有看到,而店主有夫妻两个人,当时店里加上我只有2个客人在看鞋子,他们以什么都没有看到拒绝回答我.

我的包包里有将近700元现金和新买的手机和一些证件,就算最保守的估计也有上千元的损失更不用说补办证件的繁冗的手续了,而我根本没有看清楚小偷的样子.

后来,我走出来店里,别人告诉我,这个地方的小偷通常是惯偷,老板们通常都认识,但是都怕事不敢说,我想我找小偷我是找不到了,因为我根本没有看见小偷的样子,但是我作为消费者,我觉得店主应该负责,但是他们却推的一干二净,请问各位,我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或者说什么方法维护我的权益!
已经报警,上千元损失已经属于刑事案,但是只是备案了留了个联系方式,至于破案,估计没啥子指望,只是觉得人心冷漠,我的权益在他们店里受损害,而他们却十分冷漠,或者人心就是这样吧。

我以前回答过相类似的问题

如果包包放在身边,属于你自己的监控范围内,包包没有交给店主保管,那么店主就不需要负责任。

同时,即使店主的服务有瑕疵,导致了你的损失,你也要提供证据证明包包里面有什么财物,由于这个证据非常困难,一般都无法索赔成功,非常抱歉。

我以前的回答,供你参考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1623660.html

去投诉一下吧~

店主应该没有责任。这是应该首先肯定的。
其一:店主并没有受你委托进行财物的看管,不存在看管义务;
其二:被盗属于你自身对财物保管不善;
其三:就算附件经常有小偷出没,并不能保证店主认识所有小偷,再者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店主一定看到了小偷。

你可以报警,可以起诉店家赔偿损失

回答楼主
顾客到鞋店购物与鞋店形成的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关系。
鞋店对其提供的服务有保证安全的义务,
消费者有在接受服务时享有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顾客在消费时对自身物品有保管的义务,
如因疏忽造成财物丢失,
也需承担相应的损失。
所以,根据双方过错划分,
消费者只能要求饭店赔偿部分损失,
自己也应承担部分损失。

鞋店是一个公共场所,
理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温馨提示”,
而顾客是个消费群体,
在外理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所以鞋店应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我建议楼主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