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不知该如何写抵押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4:12:32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已答应借给朋友10万元钱,用于购置新房,但他现已有一处住房,折旧后也能买到10万左右,可是他说想先把新房子买了以后再把旧房子卖了还我们钱,可是我总觉得不妥,要是借了钱他不还怎么办,或者说他根本没打算买旧房子。因为这个朋友不一定能有这个偿还能力,所以我就想说可不可以在借款前,写一分合同证明,用他的房屋做抵押,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该怎么做,是用新房还是旧房抵押,还是有更好的抵押方法,请律师解答,谢谢!!
我希望能得到稍微通俗点的答案,我想知道1房子可否用于抵押2怎样才能让房子抵押有法律效应(如果说双方同意并有其他人在场证明可否)3一旦有了法律效应,在对方到期未还钱的情况下我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行使房子的使用权。谢谢!!

(一)、合同的生效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符合法律的要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须具备两大要件:一是合同成立;二是合同依法成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至少双方当事人;2、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3、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而依法成立是合同等效的必备要件,它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标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但合同成立并不是当然生效,还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生效。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与订立合同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订立合同时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抵押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合同,与一般合同具有不同性。抵押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其财产为另一方的债权提供担保而设定抵押权的协议,提供财产供抵押的一方为抵押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也可以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接受抵押的一方为抵押权人,同时也为主债关系的债权人。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包括:1、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人对抵押物应有处分权,无处分权而设定抵押权,不能发生抵押权设定效果,该行为在性质上为无权处分。在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或者权利人事后予以追认的情况下可发生抵押权设定效果。抵押权人虽无处分权,但却存在抵押人有处分权的表征时,如果债权人善意信赖了这一表征,则可以发生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的一种行为。自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日起,出卖人即丧失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即取得对标的物的所有权。《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