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地户口男职工的陪护假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00:58
我是外地城镇户口,在北京一家三资企业工作,所有的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公司都按时交纳。因没有办理工作居住证,所以没有上生育险。妻子也是外地户口,现在即将生育,我们都属于晚婚晚育。
请问:
1,我可以享受男产假陪护的假期吗,
2,如果有的话,可以休多少天,
3,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该怎么算,
4,有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可以查到?
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里都没有发现相应的条款呀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很权威的是北京的,你和你爱人只能由其中一人享受30天奖励假。

1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可享受,你可以享受。
2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晚育男方护理假7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男方可以享受15天护理假。
3护理假休假期间工资、各项福利照常支付。
4北京无陪护假的规定,具体参照国家规定。

各地产假政策不一样,北京男员工没有陪护假,但是女方/男方可以一方享受晚育假30天,如果男方休假,享受一个月带薪休假,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