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简单的理解“罪刑法定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4:02:00
因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内热偶那个好像很复杂,请问哪位高手能叫教小弟一招怎么理解它!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概念: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二、罪刑法定原则基本要求:
  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随意擅断。
  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
  3、明确化,即刑法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简单说来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罪要法定,刑也要法定”。由此派生出以下几个原则:成文法主义;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刑法的明确性。 比如这样的行为虽然社会危害性极大,只要刑法没有规定就不为罪。刑法规定是3年以下就不能判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