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可以申请执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15:06
现在有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请律师朋友回答!

我在去年4月和一家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我以承担该公司债务的方式获得该公司股权,且已经进行了工商股权变更登记。但是债权人银行行使了撤销权,要求该公司不得转让该股权。我在一审中站在该公司一方,认为银行无权行使撤销权,一审银行败诉。银行随后提起上诉,我仍为第三人,但在上诉期间,我发现该公司向我隐瞒了很多信息,我购买该股权后会有很大风险,于是二审中我又支持银行行使撤销权。现在二审判决已经下来了,要求我和该公司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问题是现在判决时间已过,银行也不申请让该公司和我去一起办理,该公司也不积极和我联系。我现在很着急,我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该公司和我去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吗?很急!!在线等解答!!!!
如果执行期已过怎么办?我可以另行起诉 吗?要求该公司尽快和我一起去办理变更手续???起诉时证据需要什么?

一、既然二审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让你和公司撤消股权变更登记。那么,对于银行来讲,上诉目的就达到了,但单位本质上不具有人的灵活性,而且具体操作是你和公司;对于公司,为了其自身的利益不会主动联系你去撤消股权变更登记。这样做对公司没有好处。为了自身利益,你要主动联系该公司。
二、法院的判决已经下来,就是让你和公司去撤消股权变更登记的。公司一方负有撤消股权变更登记的义务却不履行其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你可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目前是公司的履行期限内,在公司的履行期限内,法院不会再受理此案。履行期限过了,那才是法律上的申请执行期限,那时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属于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因此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公司与你办理过户登记。

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该公司和你去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即然法院已判决那就必需履行’所为的时间已过、你是指判决书上的时间’按“民法”规定还在有效期内。

二审一般为终审裁定,二审判定要求该公司和你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就应该履行该判决。虽然你为第三人,但该判决涉及到你的权利和义务,你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