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武装部长是什么级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15:28
乡镇武装部长一般属于副乡镇职级别。
《河北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规定》规定: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为同级党委(党工委)成员、副职领导职务;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设政治教导员,一般由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兼任,主要负责辖区内民兵预备役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同时,综合各单位意见,规定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除武装工作外,兼管的其他工作一般不超过两项,保证以主要精力抓武装工作。
乡镇人武部长为副乡级,是乡、镇领导成员之一,尚不是党委委员的可列席同级党委.
乡镇武装部长是副科级
我国行政区乡镇是指县和县级市以下的行政区划基层单位都属于乡科级(正科级),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为同级党委(党工委)成员、副职领导职务。
依据《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规定》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第八条 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编配员额,应当在本单位行政编制总数内核定。具体编配员额和编配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为同级党委(党工委)成员、副职领导职务。
第五章 任免和交流
第十八条 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任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以下程序办理:
(一)武装部长的任命,由县人民武装部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报县委审批,由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治委员下达任职命令,并报军分区备案;
(二)其他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任命,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名并考察,报县人民武装部批准,由部长、政治委员下达任职命令。
乡镇武装部长工作职责
1、依照《国防法》指导全乡民兵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民兵国防知识教育;
2、依据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民兵巡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出综合治理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维持全乡稳定;
3、依照《兵役法》,做好征兵工作,提出审核意见,严把质量关;
4,制定双拥工作安摔,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拓展资料
乡(镇)、街道、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是国防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民兵基层工作的领导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