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转户口,可我的保险该怎么办?求教各位老师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8:56:09
我是2000年毕业后分配到平煤集团的大学生,毕业后工资是国家干部定岗工资,当时是一个月310元。2001年12月,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因为当时公司说要盖章,没有给我。2002年1月,我没有打招呼,离开公司到了南方打工。今年,因为结婚生小孩,转户口的时候,要把关系和档案一起转走。但是单位告诉我,我是2001年4月就离开了公司的,而且要我补缴公司为我交纳的失业,医疗和养老三险还有我需要交纳的部分,大约是28000元。我想请教一下各位老师:
1,单位说我是2001年4月就自己离开公司,而且当时签的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也不见了,这对我有什么坏处,会给我造成什么损失?
2,我在该单位上班时,最多一个月的工资是505元,最低的一个月是184.32元,那么我应该缴纳保险金是以什么为基数,单位叫我补交钱里面有单位帮我交纳的,还有我自己应该交纳的,总计28000元.这个单位帮我交纳的钱,我必须交给单位吗?
3,当时我上班时,是单位正式职工,属于国家干部(虽然工资比村长要低,还每天下煤矿),但是我离开之前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或下岗手续,单位主管人事的说要走就自己走,单位不会办任何手续的.于是,我走的时候没有打招呼就走的.那么这种情况,我的工资单位可以给我吗?或者保险单位的那一部分必须给我交纳吗?有法律依据吗?
4,如果我不交纳保险了,我可以把我个人的那部分钱取现吗?可是如果我不补交这部分钱,单位不给我办理户口手续和档案,我该怎么办?

1、没有合同,对你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办法举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现在单位说你是4月份离职的,而你说是12月离职的,这里就相差了8个月了;
2、你离职以后的应该由你自己交纳,离职前的是按规定的比例双方共同交纳;
3、离职应该办理相关手续的,你没办手续就走,确实有不对的地方;
4、你的工资也太低了吧?你们那儿是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单位要补的;
5、社保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的,但可以和你新单位交的社保累计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