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拖欠实习生工资,大家帮忙指点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2:49:38
我2月30在厦门一家民营旅行社实习到5月6号,开始他说800加业绩奖金,没签合同.第一个月我做了业绩但只付底薪,第二个月3月30到5月7号我只休息一天半,节假日加班才多算我100,社里一份资料丢了还每人扣100,我做了几单业务也都不给奖金.我也没计较,只想早点清了,临走他说公司没钱,一星期后会打我卡里,结果到现在还拖欠我第二月工资,打了好多次电话都敷衍我,今天已经26号了,我在想请厦门劳动保障局仲裁,我现人在福州.我把我在那里工作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给我一个厦门的朋友,委托他帮忙,大家有没好建议呢!我现在不在厦门会不会很麻烦,怎样才能讨回我的工资.
先谢谢大家的公道话.那旅行社没几个人`老板和那财务都不想给我`我都找过他们了.跟相关部门投诉是要的,但向哪个部门比较好呢!那老板是警察,跟旅游局关系很好,自持厦门关系好所以才这么嚣张吧!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再建议下吧!

老实说,由于你没签合同,走法律这条路你很难走,而且即使你签了,请律师什么的也会很麻烦。

现在,你要人情一下情况:

(1)人家摆明了是不想给你钱!

(2)正规途径你拿他没办法。

现在你申请仲裁,可以试一试,不过我估计效果不大,而且申请仲裁意味着放弃法律途径。

你先直接到这家公司,面见主管或者总经理,有时候,扣你工资的不是主管,而是下面一群人渣,跟主管沟通一下,说不定有用。

不行的话,联系一下其他人,我估计这家公司不只是针对你,还有很多人也是被骗不发工资。你拿到他们的签名授权,去找市政府度解决(劳动局也可),最后不行,

哥们,找媒体吧!

从你的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首先你那家旅行社没签合同违反了新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操作实务中,应当注意两倍工资是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
2、你的情况算是口头协议,月薪800,但可参照(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拖延时间发工资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上所述,你委托在厦门的朋友到:
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或支队)
去举报。当然举报要提供相关证据的,(你与那家旅行社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我相信劳动部门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的。

关于工资报酬,合同中约定的按约定算,没约定或没签合同按集体合同中的约定算,没有集体合同的按双方约定或相当于同岗位最低档的80%算,同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建议你工资报酬按800元算,仲裁查不清的,你主张按同岗位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算.
最主要的是按劳动法规定的工时,你一定要把加班的情况算上,最后再主张因单位拖欠工资而要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