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和其他罪?律师请指点,谢谢(详细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00:18
A男和B女,是恋人,都喜欢对方.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在B女不情愿的条件下和C军人结婚了,因为C很有势力,还有报复心理,结婚之前他也知道A和B在一起情侣.结婚后B不愿和C在住在一起,因为没有感情,但是A男和B女有一天在一起,也发生过关系,被C发现,这个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那A男和B女住在一起几天,是否是同居.是不是存在事实婚姻?那么B女是否构成重婚罪,破坏军婚是指A一个人吗?如果在没有C上诉之前(未接到法院传票)离开,这又存在什么问题?

势力。。。。安全起见躲吧

A男和B女住在一起几天,是同居,但不是事实婚姻。
B女不构成重婚罪,但A男构成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是指A一个人,B不是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C没有起诉前离开,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1、根据刑法,a和b已经构成破坏军婚罪。
2、a和b构成非法同居,但不应该算事实婚姻。
3、军人一般不愿意张扬这样的事情,最好不让军人知道,如果军人知道了,向他真诚道歉悔过,也许有转机。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A和B的行为只属于婚外恋,没有达到同居的程度。“同居”要求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因此A的行为也就没有达到破坏军婚的程度。
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没有感情还是尽快与此军人离婚,这样对三个人都好。

一、B女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C军人结婚。那不情愿指的是什么,是胁迫否?
二、若B女受了C军人胁迫而结婚,该婚姻自始自终都无效。(此处的胁迫指C军人以给B女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B女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B女可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撤消。时效是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者B女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
三、在BC婚姻无效的情况下,什么破坏军婚罪,什么重婚就不成立了。
四、成立事实婚的条件:1、没有配偶的男女;2、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3、群众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从你的描述,AB不是事实婚姻。
五、关键是BC二人的婚姻是否有效。这点弄清楚之后的疑问便迎刃而解。

就你叙诉的情况来看;1,C和B已经结婚,A还与其纠缠并发生关系,构成破坏军婚,2,A和B在一起同居几天,属非法同居(原因是B和C已经结婚)即使没结婚,构成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也不能成立,这样的情况下,B不构成重婚,3,A离不离开,C上诉仍然会追究A的犯罪行为,(当然,犯没犯罪不能仅从你的简单叙述来判定,最后结果还要由法院来决定)以上仅供参考。最后说明一点,对方有无势力,为人如何,相信不会影响法院的定罪量刑,重要的是犯罪与否,重要的是证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