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轻伤害 急. 小弟先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03:52
我姐姐有一次去酒吧玩.被一个喝多酒的陌生男人给打了.经鉴定为轻伤. 当时在那男人打他的时候 .把我姐姐带在脖子上的项链也给弄丢了.价值6800元。 事发后他找人说好的说认错人了 .说是赔偿损失.我当时向他要了医药费和务工费.加精神损失费.还有丢的项链.共20000元.他不认头说是给3000爱要不要.他还躲着一直不露面.后来没办法我 就去当地派出所要求他们对他形行事拘留.可派出所说现在他们没有权力管只能自诉.请问派出所是不是在误导我.我不 想自诉要求派出所管.他们如果不管我是不是可以告他们.另外我想问抓到他后我 可不可以要求判他的刑...轻伤可以构成什么样的判刑那? 小弟先谢谢各位了

轻伤一般都是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轻伤可判三年或拘役、管制

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的,那就已经达到刑事责任追诉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故意伤害罪既可以自诉也可以提起公诉.如果你在伤害发生后有报110,派出所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意见.如果没有报,有可能要你提供一定的证据,如医疗记录,在场证人等,否则派出所可能不会受理.
不管提起自诉还是公诉,你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但不包括精神损失.或你直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
告派出所行政不作为很难,不建议采行.

派出所的意思是你们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你姐姐遭受的财产损失,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轻伤可以判处的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被打而且鉴定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因此公安部门应受理。该派出所不受理并且说是自诉案件显然属于行政过失。建议你到此派出所上级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派出所是在推卸责任!这起案子他们有义务受理!你应该向派出所所在的分局法制科反应情况。涉及到轻伤就是刑事案件,一般会交由刑警队处理,也可以直接到刑警队报案。轻伤才赔3000块钱,那是开玩笑呢。坚持不能和那边和解。当刑警队受理案件并侦察完毕后,你可以向刑警队提出要求犯罪嫌疑人附带民事赔偿。
这样的事,刑警队不出面,打人的人是不会认头的。刑警队给他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态度才会软下来。所以坚决支持你继续报案。先到刑警队,后去派出所,他们不受理的话就直接找法制科!!如果他们不受理,按程序上讲要给你出一份《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你可以拿着这个文书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你要求他们受理是合理合法的,所以他们不会给你出具这份文书,你只有找法制科。
轻伤属于刑事案件,肯定会判刑,不过现在来讲,性质不算恶劣的轻伤都是缓刑。
坚决支持你去公安机关报案!!
派出所不受理是收了好处!!!找法制科反应情况,法制科如果跟他们同流合污就去找市局法制处或分局领导反映!!!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