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归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45:02
我和老婆是五月18号登记结婚的,现在在办房产证,买房子的钱全部是我家拿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婆一个人的名字,假如以后不好了房产怎么分配?买房说借的钱是否可以要她承担一半?(买房的钱是问亲戚借的没什么手续法律上认可吗?)

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婚前一方的财产,如无法证明系共同所有的,则就属一方所有;婚后的财产,如无法证明系一方所有的,这就属共同所有。

特别第18条是增加的条款,这一增加确定了判定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的法律依据——以结婚登记日为准。
你这个案例可以明确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写谁的名字),借钱的事情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就看你怎么向她要了;当然,你们夫妻要是感情好的话,一切问题就都不存在了,所以,哥们儿:尽量往好了处吧!

你小子好啊还没几天就想着离婚了,你们如果在5月18日登记结婚后办理的房产证理应所以你们2个共同的资产(不用说是借的)

这是你们的婚后财产,即使离婚也是各一半,如果是债务的话也各承担一半所以你不要担心呀。
<<婚姻法>>对夫妻间的财产做出了归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对于按法律的归定或依约定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中的一方没有单独得处分权.